中国食品网-品牌农业。
专题
品牌农业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食品网 > 品牌农业 > 曝光台 > 正文

甘肃多批次调味品不合格,购买需谨慎

2019-09-04 10:43        来源:中国网食品

  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酒类等食品共495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总酸,氨基酸态氮,微生物等指标。

  甘肃客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临夏占林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老抽王(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检出值为0.32g/100mL,标准规定≥0.4g/100mL。

  泾川县金红商店销售的标称平凉市洪源酱醋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检出值为0.03g/100mL,标准规定为≥0.4g/100mL;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检出值为1.5g/kg,标准规定为≤0.01g/kg。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酱油产品的风味。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也有可能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可能是酿造酱油产品本身等级较低,企业为增加销量违规标注高等级等;还有可能存在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问题。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泾川星鼎购物有限责任公司东大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平凉市景兴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00g/100mL,标准规定为≥3.50g/100mL。

  泾川县新家福乐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平凉市景兴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态米香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2.80g/100mL,标准规定为≥4.00g/100mL;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7000mcfu/mL,标准规定为≤10000cfu/mL。

  食醋中总酸虽然对人体没有太大伤害,但作为食醋中的一项主要指标,也是体现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是控制产品从原料、工艺等方面是否规范的依据。

  临夏市百盛超市团结北路分店销售的标称甘肃义顺莲花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陇宝醋(酿造食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000mcfu/mL,标准规定为≤10000cfu/mL。

  泾川县南星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众帮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菌发酵复合芒果汁饮料,菌落总数检出值为870;960;610;720;530,标准规定为n=5,c=2,m=100,M=10000CFU/mL。

  泾川县南星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众帮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菌发酵复合猕猴桃果汁饮料,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1200;1100;1100;1200,标准规定为n=5,c=2,m=100,M=10000CFU/mL。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分享到:

上一篇:山西4批次复用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
下一篇:“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重心今后将下沉到县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