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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熟食未分开处理 喜宴上放倒46人

2019-09-03 09:29        来源:安徽商报

  9月2日,记者从法院获悉,阜阳临泉一饭店老板因为承接一场喜宴,导致46人食物中毒而被判处有期徒刑。而此事的根本原因是,他将采购的生熟食未分开处理。

  参加喜宴后46人食物中毒

  2017年7月,程某某注册成立临泉县白庙镇宝林饭店,同年8月,他以每桌360元的价格承接李某家喜宴,为李某提供举办喜宴所需全部食物、餐饮用具、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

  同年8月22日3时许,程某某驾驶小货车到临泉县农贸大市场购买包括猪耳朵、牛肚、牛肉、烤鸭、冷冻大虾等食材,后将食材带回交给其所雇用的厨师赵师傅。

  赵师傅将食物及餐饮用具一并带到李某家中。

  当天7时许,赵师傅及餐饮服务人员在李某家中开始准备喜宴,将猪耳朵、牛肉等熟食凉菜切好后,直接提供给参加喜宴的200余人食用。

  然而,当日19时许开始,参加喜宴的众多聚餐人员陆续出现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现象,46人到临泉县中医院就诊,其中多人住院治疗。当日23时许,疾病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在喜宴现场采集剩余食物牛肚、猪耳朵、牛肉、烤鸭样本,经检测,剩余食品样本中副溶血弧菌检测为阳性。

  临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举办喜宴的场所后,发现现场环境脏、乱、差,无基本设备设施,食品原料生、熟未分离,操作人员无健康证明。

  经调查,本事件是一起由副溶血弧菌污染食品导致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致病食品为牛肚、猪耳朵、牛肉、烤鸭,发病人数为46人。

  生熟食物未分开饭店老板获刑两年

  程某某表示,不排除其购买的熟食本身存在问题,因为检测人员采集的剩余熟食随着时间推移,可能已变质,鉴定结论没有说服性。

  对此,法院审理发现,疾病防控中心于当晚前往现场和医院进行调查,并对现场残留的食材及部分中毒人员检测物进行采集,根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均反映是在李某家中参加喜宴聚餐后陆续出现症状轻重不同的食物中毒现象,结合各被害人的症状及临床表现、检测结论等,足以认定46人均是因副融血弧菌中毒引起的。根据程某某指认的购买熟食的摊点位置,侦查机关对卖熟食的卖家进行调查,没发现熟食存在质量问题,且在案发时间节点,也没有发现其他顾客因食源性导致中毒或疾病爆发的报案记录和病案案例。因此,可以排除程某某本次购买的熟食存在问题。

  阜阳中院二审认为,程某某在为他人承办喜宴时,对所采购的食材运输、保管不善,生、熟未分离加工,造成46人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近日,阜阳中院二审判决,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生熟食物交叉污染会致食物中毒

  进食含有副溶血性弧菌的食物可致食物中毒,以急性起病、腹痛、呕吐、腹泻及水样便为主要症状。副溶血性弧菌是一种海洋细菌,主要来源于鱼、虾、蟹、贝类和海藻等海产品。此菌对酸敏感,在普通食醋中5分钟即可杀死;对热的抵抗力较弱。

  预防措施:动物性食品应煮熟煮透再吃;隔餐的剩菜食前应充分加热;防止生熟食物操作时交叉污染;海产品宜用盐水浸渍保藏(并可加醋调味杀菌),食前用冷开水反复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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