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8 10:09 来源:农业农村部
食用菌生产具有周期短、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等特点,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优势产业,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食用菌生产过程中乱用药、滥用药现象较为普遍,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仍较突出,严重威胁到食用菌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确保食用菌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近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就切实加强食用菌生产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发出通知。
加强农药使用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强食用菌生产用药的监督检查,严禁卫生消毒剂、未取得农药登记的农药、高毒农药、禁用农药等用于食用菌生产,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的行为。目前,已有9家农药企业的15个农药产品在食用菌生产上取得农药登记,供各地食用菌生产者选用,要严格控制安全间隔期。同时,要加强食用菌主产区农资市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菌需物资经营店、菌种经营单位、食用菌研究所等,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农药的行为。
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服务。要加强食用菌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指导农民正确选用已在食用菌生产上取得农药登记的产品,指导农民按照农药登记的防治对象、用药剂量、安全间隔期等施药,科学合理防病治虫。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制定食用菌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示范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大力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科学用药水平。
加强食用菌农药残留监控。要认真落实食用菌生产用药记录制度,督促指导食用菌生产者详细记录防治对象、用药产品、用药时间、用药剂量、用药人员、用药安全间隔期等,防范乱用药、滥用药问题发生。产出前要组织开展食用菌农药残留监测,严禁农残超标产品流入市场。
加快推进食用菌用药登记。要引导农药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按照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资料及登记试验要求,开展当地食用菌主要品种、主要防治对象的用药筛选试验及农药登记药效试验、残留试验,加快推进食用菌用药登记进程,逐步解决食用菌用药需求。同时,各地要采取综合措施控制有害生物,减少对农药使用的依赖,促进食用菌产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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