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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关于建档立卡脱贫户中脱贫监测户的帮扶办法》

2020-03-16 10:24        来源: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做好防返贫、控新贫、稳脱贫,泉州近日出台《关于建档立卡脱贫户中脱贫监测户的帮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巩固稳定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和水平,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办法》中提到,此次帮扶对象为泉州建档立卡脱贫户中的脱贫监测户,共371户1195人。其中,南安市177户488人,安溪县113户435人,永春县43户150人,德化县38户122人。
  对于无劳动能力的脱贫监测户,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进行帮扶的脱贫监测户全部纳入低保给予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因地制宜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对于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脱贫监测户,建立脱贫监测户就业培训服务数据库,摸清脱贫监测户就业意愿和就业情况,发动社会团体、商会、企业在就业帮扶上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岗位,开拓就业渠道,积极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监测户全部实现就业。
  对于因病可能致贫的脱贫监测户,纳入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精准扶贫医保补充补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多种类、多层次的医疗健康保障;进一步提高群众医疗保障覆盖面,全面落实就医“一站式”结算。
  对于子女上学经济负担大的脱贫监测户,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原则,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等4个阶段,分阶段持续推进教育帮扶工作,减免脱贫监测户家庭子女教育相关费用。
  对于居住条件困难的脱贫监测户,市级扶贫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500万元,用于脱贫监测户住房条件的改善提升,对脱贫监测户住房出现安全问题的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范围。
  对于缺资金技术的脱贫监测户,认真开展贫困户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争取每个有条件的脱贫监测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帮助其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同时,在产业发展上,市级扶贫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优先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监测户,在发展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林下经济等农村二、三产业项目上给予重点扶持。
  对于突然遭受大病大灾的脱贫监测户,市级扶贫专项资金每年将安排一定的资金,建立“因病、因残、因灾、因学”突发原因应急救助资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因学刚性支出大等特殊情况的困难群众及脱贫监测户进行应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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