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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海关十二条措施促进甘肃省农产品出口

2019-11-18 13:11        来源:商务部

  记者从11月6日上午兰州海关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发挥甘肃省特色农业产业优势,促进农产品扩大出口,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兰州海关从提效降费、技术帮扶、服务打造新通道等方面着手,提出“十二条措施”,促进甘肃省农产品出口。

  “十二条措施”规定,对包括杂粮杂豆、干坚果、中药材、植物香辛料及其他自然风干类初级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取消备案管理要求,对涉及农产品出口的行政许可事项从企业申请到海关受理、审核、许可、证书签发全流程实施网上办理,对由兰州海关最终审批的事项,如无特殊情况,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兰州海关全面推广上线预约通关网上办理平台,提供“7×24”预约通关和查验服务,各隶属关设置农产品专门窗口,为种子等符合条件的特色农产品开通转关通道,并提供省内异地签证及证书邮寄等服务,将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证书拟制和签发时限压缩50%。在条件具备、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企业进口货物减免税备案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十二条措施”提出,兰州海关全面取消农产品出口法定环节各项收费,通过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进行技术帮扶,引导出口企业严格规范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的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对出口农产品企业开展信用培育并给予政策倾斜,重点扶持2至3家企业获得AEO认证,引导更多企业加入AEO企业队伍,提高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扶持3至5家企业入驻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力争更多甘肃中药材和高原夏菜企业实现自主经营出口。

  同时,兰州海关积极参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农产品跨关区直通车试点,促进甘肃省优质农产品在口岸直通放行,推动甘肃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注册,支持甘肃省农产品跨境电商平台建设运营,支持企业走出去。(记者杜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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