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3 10:20 来源:南京日报
我省出台措施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南报网讯 (记者 高洁) 1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我省已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将构建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龙头、各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着力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若干措施》明确区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要求各市、县(市)通过新设、指定或重组等方式,至少明确1家政府出资为主、以支小支农等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考虑到我省作为经济强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需求旺盛的实际,《若干措施》在国办6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2021年底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市、县(市)全覆盖的要求。”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查斌仪介绍,文件还明确了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其中设区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有条件的力争达到10亿元;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