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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如何有效监管?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的职责边界是明确的

2019-11-13 09:29        来源:中国农村网

  针对食品安全,有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建立综合监管机构,包括农业、畜牧、工商、食药监等在内的相关部门可以协调推进,联合组建”,农业农村部近日公开答复意见。

  农业农村部表示,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管总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边界是清楚的、职责是明确的。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涉及对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重大调整。目前看,还是要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据介绍,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严格落实法定责任,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队伍。目前部、省、地、县四级质检机构达到3293家,检测人员3.2万人,全国所有的省、88%的地市、75%的县、97%的乡镇建立了监管机构,监管人员11.7万人。开展的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覆盖152个大中城市、117个品种、94项指标。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农业农村部还大力推动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率先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截至目前,已有1100多个县的42万个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了信用档案。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同时,将按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在浙江、山东等6个省的合格证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尽快印发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方案并组织开展合格证制度大培训,将合格证制度有力有序向全国推广,进一步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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