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8 11:27 来源:农民日报
地膜是我国第四大农业生产资料。长期以来,由于重使用、轻回收,回收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局部地区造成了地膜残留污染,制约了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术作为推进农膜回收、解决农田白色污染的主要途径之一,一直缺乏科学、系统的应用评价体系。据了解,从2015年起,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降解地膜农田应用评价和示范。近日,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副站长高尚宾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开展降解地膜农田应用评价和示范的目的是什么,重点想解决什么问题?
答:我们开展降解地膜农田应用评价和示范,重点是要突破“用什么”“怎么用”“用在哪”的问题。
一是社会高度关注,需为农田白色污染治理新路径解决“用什么”的问题。目前,地膜残留污染防治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废旧地膜回收,二是推广传统地膜替代产品和技术。全生物降解地膜是一种可在自然环境中降解为对环境无害的新型农用地面覆盖材料,其应用推广,可有效解决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间存在的突出矛盾,将会成为新时代农业“绿色革命”的重要组成力量。
二是行业发展陷入瓶颈,需建立健全评价体系解决“怎么用”的问题。作为新型农业生产资料,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需要建立系统的评价体系,除服务生产外,更应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健康发展。我国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潜力巨大,但产业培育和发展却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亟须规范国内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生产应用,遏制概念炒作、盲目推广等不良现象,探索形成一套科学严谨、符合我国实际的全生物降解地膜覆盖技术评价与推广的技术体系和实践经验。
三是“产学研推”衔接缺失,需打通产品落地通道解决“用在哪”的问题。全生物降解地膜可成膜材料多,其适用性研究复杂且缺乏工作基础。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应用涉及材料、环境、农业、化工等多个领域,应用评价和技术推广需要相关科研机构、农业推广部门、地膜生产企业等多方沟通衔接、深度配合、相互融通,才能合力完成。但前些年,由于大家对白色污染认识有限,全生物降解地膜需求有限,“产、学、研、推”各自为战、明显脱节,科研机构说不清、生产企业不量产、一线农民不敢用、政府部门无法推,还没有形成联合攻关、融合发展的机制,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术的发展陷入瓶颈。
问:近年来,生态总站在评价和推广的机制方面做了哪些创新?
答:为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围绕研发和评价全生物降解地膜新材料、新工艺及新产品,创新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术推广机制,解决全生物降解地膜技术规范缺乏、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的作物和适应区域不清、企业产品创新与农业应用需求脱节等问题,通过多系统协作有序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术试验示范,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联合构建工作新机制,联合开展试验评价和示范推广,联合推动行业升级,为防治白色污染提供技术和选择路径,我们成立组织实施机构,强化工作推进和科技支撑;科学制定技术方案,统一规范应用评价试验;稳步开展示范推广,探索应用技术模式与机制;协同开展技术攻关,推动工艺和产品创新;全面开展宣传培训,提升技术影响力。
我们组建了推广部门、科研院校和生产企业构成的“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术应用评价与示范推广”团队,建立生态总站牵头组织(推广工作链)、科研教学单位技术支撑(科技支撑链)、企业产品研发(产业创新链)、社团联盟宣传培训交流(连接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示范推广(熟化示范点)的“三链一环多点”的“双向反馈、多方协作、多点衔接”的联合工作新机制。协作构建“政产学研盟推”联合的评价和推广机制,通过建立“生态总站统筹协调,省市县农业环保机构具体领衔,农业科研院校、研发生产企业、创新联盟、新型经营主体等广泛参与、优势互补、紧密协同”的工作机制,破除农技研究、材料化工行业、技术推广各自封闭运行和产需信息不对称等机制障碍,促进原料研发生产、农艺配套、技术推广有机融合和协同发力。
问:建立“三链一环多点”的新机制之后,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首先是全面科学评价了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性能和特点,填补了国内空白。从产品性能、降解机理、作物生长进程、作物产量影响、土壤理化性质、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价,兼顾了推广过程中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建立了一整套产品性能特点评价技术规范。
其次是探索形成了重点作物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技术规程,有序开展了全生物降解地膜引领性技术示范推广。由生态总站牵头,在12个省分别建立了百亩全生物降解地膜大田示范样方,摸清了全生物降解地膜作物安全覆盖期等农田适宜性指标,形成了代表性作物和代表性区域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技术模式12套;制定了适宜区域和适宜作物的推广技术规程,在甘肃、云南等13个重点用膜区建立了17个千亩大田示范样方,辐射带动各地积极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大田示范应用。初步试验结果表明,全生物降解地膜在马铃薯、烟草、设施蔬菜等作物上替代普通地膜取得了较好效果。
第三是破解了产品工艺创新与农业应用落地之间的双向瓶颈,打通了产品落地通道,推动了全生物降解地膜产业发展。通过联盟、协会搭建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平台,农业环保推广体系、农技科研机构、生产研发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发力,定期组织研讨交流、观摩学习、教学培训等,打通了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术应用产业链上下游,有效推动了38家农业环保体系机构、20家中央和地方科研院所和大学、14个生产研发企业、40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协作沟通,实现了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术集成熟化、示范展示、推广应用,有效提高了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质量和优化了合成工艺,有力带动了产业整体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在高性能、低成本全生物降解共聚酯的大规模稳定生产关键技术上获得突破,填补了国内空白。
第四是推动了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形成了一批科技成果。推动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多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出台,参与制定了《全生物降解农用覆盖薄膜》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企业标准,出台了《农膜回收行动方案》等重要文件。除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术连续两年被纳入农业农村部十大引领性农业技术进行示范推广外,各地各部门还形成了一批科技成果,牵头申报了《一种可降解地膜作物栽培对比试验技术方案》《一种可降解地膜填埋对比试验技术方案》等四项专利,申报了农业行业标准《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效果评价技术规范》,申报的《农田残膜污染现状普查及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荣获辽宁省2018年度农业科技进步贡献奖一等奖。各参与单位制定了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企业标准6个,获授权发明专利1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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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降解地膜的分类
可降解地膜主要分为两大类,全生物降解地膜和添加型可降解地膜(包括氧化降解地膜、光氧降解地膜、氧化生物双降解地膜、可降解生态地膜等)。
全生物降解地膜在世界多数国家得到认可,是替代传统PE地膜的主要产品,在欧洲推广使用量占到地膜总用量的5%,在日本这一比例达到10%。2017年,我国出台了推荐性国家标准《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规定了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特性、检验方法、使用规范等,主要指标与欧盟标准基本一致。
添加型可降解地膜主要是利用光敏剂、氧化剂等催化剂的催化作用加快聚乙烯降解过程,降解性能在国外饱受争议。欧盟明确要求,在2020年前要完全禁止此类产品或将其退出市场。
2015年起,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在全国13个省(市、区)组织开展降解地膜的试验评价和示范推广工作,选择国内外主要100余种降解地膜产品,重点测试评价了其物理机械性能、产品成分、农田适宜性、降解性能。
试验研究表明,全生物降解地膜具有很好的生物分解性能,基本可全部降解。对目前生产的全生物降解地膜检测分析显示,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其在不同作物上表现存在差异,部分作物上可适度替代。添加型可降解地膜的主要原料为聚乙烯,最终裂解成分仍是聚乙烯,依靠紫外辐射或热源暴露将传统塑料加速裂解成小碎片或者微塑粒,不易捡拾回收,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影响土壤性质、功能及生物多样性,同时还可能通过食物链富集影响各营养级的土壤动物,存在潜在的环境风险。其各项性能与普通PE地膜差异不大,田间降解性能不稳定,覆土部分降解难,不适宜大面积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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