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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迪士尼禁自带饮食 近9成网友称不合理

2019-08-16 14:38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今年初,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去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时随身携带了自己花费40多元购买的饼干等零食,但在入口处被园方工作人员强制翻包检查,并加以阻拦。3月5日,小王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法庭,认为园方制定的规则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对此,南都NDX实验室发起“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自带饮食入园,你怎么看?”的站队投票,截至发稿时,有88.5%的网友认为上海迪士尼的这项规则不合理。

  36%网友称带食物进去是因景区物价高

  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八成的网友试过带食物进入游乐园,有36.1%的网友认为带食物进入景区是因为景区内物价太高了。以迪士尼乐园为例,调查结果显示,83.5%的网友对园内的物价表示“物价劝退”,虽然有15.5%的网友认为可以理解,但只有1%的网友认为完全OK。

  网友“ray”认为,这跟机场、车站、电影院一样道理,都是因为独门生意,所以价格翻翻甚至更高,而且食物味道好不好还不一定。如果价格都能降下来,谁愿意带着那么多东西?不嫌麻烦吗?

  不过,也有不少网友认为是其他原因,比如倾向于吃自己爱吃的食物,免得在景区排队等。网友“jj”表示:之所以认为迪士尼的做法不合理,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的食物又不一定是带进去吃的,我来之前刚好去了趟超市不行吗?你没有理由不让我把自己花钱买的食物带进去。

  翻包检查,网友认为侵犯隐私权

  调查结果显示,过半网友有在其他游乐园、公园遇到过禁止自带食物的情况。

  禁带食品的同时,往往还伴随着翻包检查的现象。不少去过上海迪士尼的网友都表示被翻包检查过。网友“赵倩”表示,自己上个月刚去过迪士尼,翻包翻兜让人很不爽,食品一概不让带,但是园区的食品贵且卖相差。网友“瑾钥&my”就认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考虑,都不该强行翻包,这就是侵犯游客隐私权。

  对于“禁止携带食品入园”这一规则,上海迪士尼给出的答复是,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是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的。

  其实,不仅迪士尼乐园,很多景区、游乐园、电影院都有禁带食物的规定,对此,近9成网友认为就是为赚钱。

  网友“风过羊城稻飘香”直言:“这是霸王条款,是乐园赚取高价餐饮利润的手段,是强买强卖的行为。”网友“麦琪私房定制”则认为,游乐园已经收了应该给的费用,消费者要吃什么,去哪里购买还要限制,非常不合理,如果要以环境卫生为由,如乱丢垃圾可罚款,但是不能禁止个人带入食品。网友“ray”也表示,不要动不动用什么环境卫生来说事,关键还是利益问题。

  遇到类似迪士尼这样禁带食物的情况,有多少网友会选择投诉呢?调查结果显示,仅有10.5%的网友表示要捍卫权益,选择投诉,26.5%的网友觉得太麻烦了。而超过6成的网友感觉就算投诉了也没用。

  网友“vik”认为,维权的成本还是太高了,但也正是因为据理力争的人不多,纵容了霸王条款。

  观点

  中消协:支持对上海迪士尼的起诉

  针对迪士尼翻包、禁止自带食品一事,8月14日上午,中消协发布消息称,支持大学生对上海迪士尼诉讼。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表示,企业自主经营权无可厚非,但显然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是有边界的,“不能建立在剥夺消费者权利,限制公众利益的基础上来进行。”对于上海迪士尼翻包检查的行为,陈剑表示,“如果是基于企业的私自的利益进行翻包、搜身,这样的行为法律明确禁止,有损人格权、人身尊严、人身权益。”

  律师:搜包侵犯隐私权和受尊重权

  广东御福律师事务所的王振国律师指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九大权益,具体包括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监督权。第27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他认为,上海迪士尼对入园游客搜包,侵犯了消费者作为公民的隐私权和受尊重权。

  “上海迪士尼禁止带食物入园显然是一种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霸王条款。”王振国表示,消费者如果遇到以上侵权情况,可以尽可能地抱团提起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是消费维权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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