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8 16:07 来源:检察日报
近期,有一批专业“炒猪”团伙通过先向养殖场(户)丢弃死猪,然后制造和传播养殖场(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舆论,再以主动上门大幅压低价格买猪等方式从事“炒猪”活动。这种“炒猪团”人为向猪场丢弃死猪制造恐慌情绪,诱使养猪场(户)低价向其抛售而牟利,形成了链条式的违法犯罪团伙。
无利不起早,有“炒房团”“炒股团”“炒鞋团”等等,出现“炒猪团”也就不足为奇了。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日前还专门发布了《关于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的通知》,提出对“炒猪”行为严厉打击。由此可见,“炒猪”行为并非是个案,而是成了一种较为常见的不法现象,对生猪养殖业为害甚深,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猪肉是我国居民的主要肉食来源,占总肉食量的60%以上,2018年猪肉产量约达到5404万吨。“炒猪团”形成了链条式的犯罪团伙,正是盯上了供需两旺的猪肉市场这块“肥肉”。他们人为制造恐慌情绪,通过诱使猪农低价抛售,从中获取不法利益。
这种行为是对猪农的欺骗,让猪农产生集体恐慌,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不仅如此,不法分子还制售病死猪,发现疫情不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而私自对外出售,有的还在运输环节非法贩运等等。
“炒猪团”等针对生猪养殖业的违法犯罪团伙,兴风作浪、无事生非,侵犯了广大猪农的正当权益,扰乱了生猪养殖行业的正常秩序。对于生猪养殖业的种种乱象,亟待予以遏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此次发布的通知,提出要加强联防联控,严厉打击“炒猪”行为,这很有必要。不能任由“炒猪团”扰乱生猪养殖市场,“炒猪团”等违法犯罪现象,比肆虐一时的非洲猪瘟疫情更可怕,如果不能及时制止这些猖獗的不法分子,将会给广大养殖户造成持续伤害,扰乱行业正常秩序,从而严重影响行业的正常发展。
对于生猪养殖业存在的这些不法现象,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弥补监管漏洞,对“炒猪团”等违法犯罪团伙,要加大打击力度,增加他们的违法成本,不能让生猪养殖业成了不法分子吃上瘾了的“肥肉”。要确保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对于这些觊觎“二师兄”的“妖魔鬼怪”,监管部门需拿出“大师兄”的降魔手段进行惩处。严厉打击“炒猪团”等违法犯罪行为,是在维护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护的是养殖户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