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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每年投入100亿元建设“美丽县城”

2019-02-27 10:11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昆明2月26日电(记者字强)记者26日从云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近期出台,云南省全面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全省每年将安排100亿元资金,全力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指导意见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要求,从“共建干净家园、营造宜居环境、打造特色风貌”三个方面提出了21项重点建设内容。比如,“干净”主要是推进县城“厕所革命”,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老旧小区,整治违法违规建筑,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净化空间环境,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等7个方面;“宜居”主要涉及路网建设、停车设施、供水设施、信息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居民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绿色美化、城市公园、公共安全等11个方面;“特色”主要是加大建筑外立面改造力度,避免“千城一面”,打造主题街区,修缮历史文化遗存等3个方面。
  指导意见从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土地供给、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县城管理水平5个方面提出了要素支撑。财政支持方面,2019年至2021年,拟筹措300亿元资金用于“美丽县城”建设,其中:云南省级财政每年安排40亿元,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采取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安排省级既有专项资金等方式,每年筹集60亿元。着重对国家级贫困县、深度贫困县、民族自治县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指导意见明确,2019年,云南将评选出20个左右“美丽县城”,2020年、2021年每年评选出40个左右建设成效显著的“美丽县城”,云南省政府将统筹考虑建设成效和大、中、小县的实际,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同时,指导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尊重首创精神、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考核评估、做好调度协调、加大宣传力度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特别强调各地在“美丽县城”建设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及政绩工程。(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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